裁判文书隐名系“部分法院自行决定”:最高法要求整改

作者:{typename type="name"/} 来源:{typename type="name"/} 浏览: 【 】 发布时间:2026-06-17 23:45:22 评论数:

 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裁判规定》明确规定了 裁判文书上应当隐名处理的对象。(视觉中国|供图)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文书规定》明确规定了 裁判文书上应当隐名处理的对象。(视觉中国|供图)


运行十余年的隐名院自中国裁判文书网,因不少法律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,系部行决再度成为舆论焦点。分法

2026年1月7日上午,定最南方周末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以“审判员:×××”为关键词检索,高法改发现不少文书存在此类情况。求整

事实上,裁判早在2013年,文书个别裁判文书就已出现隐去审判长、隐名院自审判员、系部行决书记员姓名的分法现象,但占比极低。定最

2024年起,高法改最高法多次强调需对案件当事人信息进行隐名处理,以呵护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。自此,上传的裁判文书对当事人、企业信息已普遍匿名化。

与此同时,隐去法官姓名的文书数量急剧上升,多地法院纷纷效仿。其中以四川、内蒙古、河北三省区最为集中,山东、浙江、河南等地也存在类似做法。

南方周末记者发现,部分裁判文书不仅将法官姓名替换为“×××”,甚至一并隐匿了审判法院名称、案号。例如,2026年1月2日发布的四川某法院民事判决书,审判组织成员信息全部缺失,法院名称被朦胧处理为“×××人民法院”。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传的文书案号则显示为“(202